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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厅 服务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决策部署,助推吉林加快振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服务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聚焦全省“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强化业务系统集成,积极谋划、滚动实施一批市场监管领域重点项目和创新举措,加快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吉林样板,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二)总体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00万户以上,其中新登记企业30万户以上,新登记“个转企”企业1.5万户以上,确保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速在东北领先、在全国靠前;到2024年左右,全省市场主体力争突破400万户,其中企业力争突破80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突破150户,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新建5-7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打造东北领先、辐射全国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成2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3个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到“十四五”末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64件,确保专利质量在东北地区领先;到2024年,覆盖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的“吉惠食安”平台上线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服务“一主”的重点项目和创新举措。

——围绕长春打造产业高地

1.服务长春建设世界一流国际汽车城,依托长春国际汽车城建设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新建新能源汽车国检中心,力争尽快开工,2024年底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省质检院、科技财务处)

2.新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国检中心,先期与长春工业大学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重点实验室合作,2022年形成检验检测能力,成熟运行后申请筹建国检中心,力争2024年建成。(责任单位:省质检院、科技财务处)

3.建设大流量、静重式力标准机组、50米大长度3个计量检测实验室,填补东北地区相关检测领域空白,助力我省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力争2023年底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省计量院、科技财务处)

4.新建国家水表型式评价实验室,力争2022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计量处、省计量院)

5.新建省医疗器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快“10米法”电磁兼容实验室建设,加快电磁兼容、电气安全、环境试验及性能试验等资质认定,提高医疗器械有源产品检验能力,助推产业发展,力争2023年底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计量处、省计量院、省质检院)

——围绕长春打造创新高地

6.以服务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六新产业”为目标,推动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局省合作会商机制,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争取2022年“五一”前正式签约。(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服务处)

7.以服务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农业等我省重点产业为重点,20223月底建成中国(吉林)、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专利预审国家事权,使我省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由18.5个月压缩至6个月。(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8.打造长春知识产权生态小镇,2022年建成知识产权服务大厦和运营服务平台,3年引进50家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确权、交易、评估、融资全链条“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9.支持一汽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我省汽车优势产业专利转化运营提供精准服务,力争2023年建成。(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

10.积极探索与长春理工大学合作,推动共建吉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为我省培养知识产权领域高端专业人才,力争2023年建成。(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

11.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2022年,建成“吉林省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整合专利代办和预审业务,实现“一地办理”。(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2.在省标准研究院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线上线下集成办理标准、质检、计量、特检等业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力争2022年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省标准院、省质检院、省计量院、省特检中心)

13.助力吉林卫星产业发展,指导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创建“空间光学有效载荷检测与试验技术”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力争2023年底前成立。(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14.积极构建“产学研检”联盟,2022年起,推动省质检院与长春大学合作建设吉林省硕士研究生工作站,与长春应化所合作创建博士后创新基地,与中车长客开展检验技术合作。(责任单位:省质检院)

——围绕长春打造文化高地

15.推进吉林省广告产业园区晋级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工作进程,力争2022年实现总局批准挂牌。(责任单位:广告监管处)

16.谋划创办吉林(长春)广告创意节暨新广告产业发展论坛,通过举办广告赛事、高峰论坛、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等方式,助力我省广告等相关产业提质增效,力争2022年组织举办第一届。(责任单位:广告监管处)

——围绕长春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17.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以长春为龙头,在全省牵头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着力构建“1+N”政策支撑体系,实施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培育提升行动,推进市场主体“量质双升”。(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处)

18.对标上海等6个营商环境创新城市试点,支持长春市因地制宜谋划实施具有长春特点的20项改革创新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9.支持长春先行先试,开展“证照一码通”、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智能化审批等试点,实现市场准入准营同步提速,为全省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处)

20.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深入构建“信用赋能、信用监管”的“双驱动”体系。2022年重点完善信用修复机制。2023年建立信用承诺和公示制度。2024年形成事前承诺公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的闭环机制。(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

21.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力度,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公用事业单位等重点涉企收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责任单位:价监竞争处)

——围绕长春打造生态高地

22.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为重点,2022年组织指导制修订节能、环境保护、再生能源回收再利用等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以上,到2025年力争完成50项以上。(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围绕长春提升区域开放合作水平

23.以“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22年,在长春举办全国市场监管论坛。(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规划处、登记注册处、投诉举报中心)

24.围绕农业标准化、氢能经济等主题以及全省重点产业、技术领域,争取国家标准委支持,2022年,谋划筹办东北亚标准化论坛,打造吉林国际标准化合作新平台。(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院)

(二)服务“六双”的重点项目和创新举措。

——围绕建设环长春四辽吉松工业走廊

25.组织实施“五四三二一” 三年质量提升行动,2022年,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碳纤维、肉牛、大米、人参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质量攻关,形成对比分析报告1份,选树行业质量管理样板2个,组织行业质量交流活动3场,疏通行业质量堵点10个,帮助企业培养“新时代质量匠人”200名。(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

26.深入推进专利转化行动计划,推行专利开放许可,组织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专利供需对接,对转化成效显著的高校院所进行奖补,2022年新增20户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强企。(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

27.以一汽集团为主导,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创新链和标准链“三链融合”工程,2022年创建吉林省汽车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28.加快培育标准高、特色强、质量好、品牌响的“吉致吉品”区域品牌,力争三年内,发布吉林区域品牌团体标准30项以上,完成认证区域品牌100个以上。(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标准化处、合格评定处)

29.统筹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长春、梅河口打造全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样板。(责任单位:食品协调处)

30.加快实施“吉惠食安”工程,2022年底,初步完成具备许可审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风险预警等功能的一期建设。力争2024年底,建成系统完备、功能齐全、符合实际的 “吉惠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效能。(责任单位: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服务处、特殊食品处、质量监督与食品抽检处)

——围绕建设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

31.以标准规范引领人参产业发展壮大,全面整合生产经营、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社会团体等资源,加快建设人参产业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力争2022年通过国家验收。(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32.支持以人参等特色资源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推动人参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管理并由国家注册转为省级备案,审批时限由110个工作日压缩至当日办结。(责任单位:特殊食品处)

33.支持白山做大做强饮用水国家质检中心,2022年,推动该中心完成矿泉水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科技财务处)

——围绕构建中西部粮食安全产业带

34.以推广“梨树模式”为重点,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打造国家级标准化区域服务平台,2022年,组织制修订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技术、治理修复等标准20项以上。(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35.实施200家小作坊和300家小微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2022年,力争推动5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个转企”、50家食品生产小微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

36.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2022年,启动白城绿豆、梅河大米国家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力争2023年底完成筹建并通过验收。(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

37.持续开展秋粮购销领域三年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涉粮市场价格、计量、垄断违法等行业乱象,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价监竞争处、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处、计量处)

——围绕做精避暑休闲冰雪旅游、河湖草原湿地旅游大环线

38.实施冰雪旅游标准化示范工程,2022年重点指导推进“万科松花湖度假区冰雪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助力吉林市高标准建设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39.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为重点,深入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加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助力全省平安景区建设。(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处)

40.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重点加强长白山、查干湖、嫩江湾等放心消费旅游景区建设,聚焦酒店、民宿、滑雪场和生态旅游景点等消费场所,2022年,创建示范典型50家,构建全省旅游行业放心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消费环境处)

41.支持长春、延边、四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环境。2022年,完成对长春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组织对延边创建工作的初评验收,加强对四平作为第四批参创城市的业务指导。(责任单位:食品协调处)

42.聚焦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雷霆2022”“铁拳”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

——围绕打造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

43.服务全省清洁能源生产布局调整和打造中国“北方氢谷”,谋划建设吉林省氢能储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北方氢能储运安全示范基地,力争2025年建成。(责任单位:省特检中心)

——围绕推动长吉、长平一体化协同发展

44.推动吉林市建设碳纤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吉林市发展碳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力争2023年建成运行。(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

45.支持吉林石化公司筹建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广计量管控平台,为我省石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力争2024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计量处)

46.服务长平深化换热器产业对接合作,支持四平换热器国检中心提升技术支撑能力,2022年,重点推动完成换热设备综合智能测试平台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科技财务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推进。省厅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厅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服务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工作专班,高位统筹,一体推进。各责任处室单位负责承担项目举措的谋划实施,综合规划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实行清单管理,项目滚动实施。46个项目和举措为基础,建立重点谋划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正在推进和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纳入省厅年度重点任务施工图,按照“五化”工作法,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同步督查落实。

(三)加强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成果。利用信息、简报等载体,及时通报总结交流服务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和工作成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成效,正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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