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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持续做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帮助更多的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恢复疫情后的发展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在2021年省厅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在各市(州)全面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市(州)局结合本地经济产业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选择15个行业,自行确定不少于1 5家(梅河口市局8家、长白山局2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每个市(州)至少选出1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效果明显的小微企业,编制提升行动《优良案例》,推荐1家工作突出的认证机构(附推荐理由),作为先进典型,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表彰。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需求为导向、结果为导向和简便实用的原则,按照质量管理体系IS0 9001认证标准,帮助小微企业充分理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方法和思路,针对企业的“难点”“堵点”问题,采取问题诊断、规范管理制度、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经营成本等手段,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达到帮扶成果可推广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工作调研。  深入企业调研摸底,精选“有提升愿、有改进需求”的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建立与企业的联系制度,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切合实际、可操作的帮扶解决方案,打好“提升行动”基础。

(二)广泛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和知晓度。采取“小班化授课”、“专家进企讲解”、“在线问答”等方式,解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政策要求、企业优良案例和经验做法。引导小微企业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www. zrpx. org. cn),为企业提供免费培训,确保宣传培训实效。

(三)深入企业帮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要求、试点成果和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组织第三方认证机构和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到“提升行动”中,为“提升行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实施“一企一策”靶向服务、“一对一”个性培训、“一对一”跟踪指导、“一对一”帮扶提升。同时,利用认证监督检查、认证机构对企业监督审核的时机,形成工作合力,解决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四)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推进机制。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商标注册、质量品牌建设等多种手段,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鼓励认证杌构与地方政府、小微企业、行业组织,建立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供持续有效的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局要深刻认识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提升行动”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和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谋划推动。成立“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列入政府推动的重点工作,积极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

(二)建立评价制度。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把“提升行动”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考核体系的要求,省厅将把“提升行动”列入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评价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经验

做法和《优良案例》被市场监管总局或省厅推广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并在评价中予以加分。评价方式将采取市(州)局自评、第三方测评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和指标待总局下发后另行通知。

(三)实施工作调度。省厅采取表格化推进、阶段性总结、经验交流等方式调度工作情况。请各市(州)局组织认证机构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XW. ccs-c. com)”填报相关事项。将《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名单确认表》于2022710日前报省厅;其它附件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优良案例》和《自评报告》于1030日前报送,经验做法和重要信息及时报送。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市(州)局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企业开展“提升行动”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优良案例》,树立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发挥引领示范效应,促进我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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